我们小区是经济适用房,一业主(一个修自行车的)不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后,以物业费0.3元每平方太高为由,挨家找签名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他当委员会主任,就把原物业公司(建房单位)给撵了,他就找了些人成立了物业公司每平方0.15元,只管打扫卫生(一周以上一次平时不见人),楼外管道坏了也不管,08年底他让各家报哪漏给维修,不告诉要... 展开
我们小区是经济适用房,一业主(一个修自行车的)不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后,以物业费0.3元每平方太高为由,挨家找签名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他当委员会主任,就把原物业公司(建房单位)给撵了,他就找了些人成立了物业公司每平方0.15元,只管打扫卫生(一周以上一次平时不见人),楼外管道坏了也不管,08年底他让各家报哪漏给维修,不告诉要动用大修理基金,我们以为这帮物业真要做点好事,没想到他竟利用职务之便上政府申请大修理基金我们79.27平方一千二百多元,他修理一次楼顶一栋楼40户每户五百多元共用两万多,其实总共用十代水泥还用点防水膜,他现在把物业公司楼都租出去,并且把公共厕所也改小了,租出去,现在挨家要物业费,我们业主都说他不该把原物业给撵了,怎么能既是业主又是物业呢?他就是为了挣钱,我们可不可以不交给他物业费,他给花的大修理费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