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宣布从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契税统一下调到1%,此项优惠是针对首次购房且为90平米以下的购房者享有的优惠政策。 此外,根据陕西省契税实施办法,契税税率为3%,而西安市从05年6月1日起,对于普通住宅即实行契税减半的政策。根据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市房发2005109号《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从2005年6月1日起 展开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宣布从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契税统一下调到1%,此项优惠是针对首次购房且为90平米以下的购房者享有的优惠政策。 此外,根据陕西省契税实施办法,契税税率为3%,而西安市从05年6月1日起,对于普通住宅即实行契税减半的政策。根据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市房发2005109号《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从2005年6月1日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住房,交易过户时按房价款的1.5%缴纳契税: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制定,每年公布一次。在该价格未公布以前,暂以2004年西安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准。2004年西安市住宅平均交易价格为2980元/平方米,按照规定,交易价格在4290元/平方米(2980 X1.44)以下、并满足其它两个条件的住房,可享受优惠政策。非住房及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住房,不享受优惠政策;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契税优惠标准交易价格是5728元/平方米(城六区及开发区范围内),5456元/平方米(其他区县)以下。 感谢关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