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子的买家,2015年1月1日在东莞常平与中介、卖家签订了一式三份的房屋卖买合约,交了2W定金。合约规定卖家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并将房产证原件托管至经纪方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但现在过去快一个月了,卖家因无钱赎楼,到现在还没解除抵押手续。之前约定是找担保赎楼,但现在担保公司查证卖家在银行的信誉度不高,而拒... 展开
我是房子的买家,2015年1月1日在东莞常平与中介、卖家签订了一式三份的房屋卖买合约,交了2W定金。合约规定卖家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并将房产证原件托管至经纪方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但现在过去快一个月了,卖家因无钱赎楼,到现在还没解除抵押手续。之前约定是找担保赎楼,但现在担保公司查证卖家在银行的信誉度不高,而拒绝担保。中介为了促成交易,跟我们协商,说要买家帮助卖家先解除抵押手续,再进行接下来的流程。现在卖家的房子是第二次抵押,还欠银行34W,如果要赎楼,需卖买双家各出17W。我的问题是:如果还想继续购买此房,如此先垫资赎楼的风险有多大?如卖家赎楼后有其它外债而造成房子不能正常交易,买家有什么样的损失?还有卖家到现在是不是已经算违约了?是不是可以要求卖家赔付违约金?中介说要补充一份协议,买家需要在里面加上什么内容能确保自己的权益?这样继续交易需要请律师作为公证人吗?烦请详细告知。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