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发票列有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证类型变成划拨,房管局不认账,如何维权
1998年向房管局购买的小面积公房,当时缴纳了购房款、证件工本费、土地出让金,房管局开具了发票,费用明细里面列了收取土地出让金400元,由房管局收取代为办理土地出让。购买后只拿到了房产证,虽多次催办,但一直没拿到土地证。直到2010年,才最终拿到土地使用证,但土地类型变成了划拨。但之前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类型理应为出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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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17-01-20 10: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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