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属于新建小区,房产证处于申办过程,当时未过户。现在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原卖房人涉嫌诈骗逃逸,被公安部门网络通缉,该房产也被查封,不能办房产证和过户。我现在请教一下问题:1、我是否应该起诉原卖房人,避免房子被法院直接拍卖偿还其诈骗债务2、我和原卖房人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否能证明房屋买卖在前,而其诈骗逃逸... 展开
我09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属于新建小区,房产证处于申办过程,当时未过户。现在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原卖房人涉嫌诈骗逃逸,被公安部门网络通缉,该房产也被查封,不能办房产证和过户。我现在请教一下问题:1、我是否应该起诉原卖房人,避免房子被法院直接拍卖偿还其诈骗债务2、我和原卖房人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否能证明房屋买卖在前,而其诈骗逃逸在后,从而该房产不在其用于清偿债务的个人财产范围内3、在我买房后,房产公司说由于测量失误,房屋面积少算了,我补交了6个平方的购房款,发票上写的原卖房人姓名,钱是由我的银行卡支付的,这能视为我是该房产的共有人吗4、原卖房人涉嫌诈骗在逃,在未抓捕归案时,法院是否会判决该房产拍卖谢谢解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