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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五证不齐的情况下销售房屋是否属于欺诈,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于2012年在禹州市尚品1698购买住房一套,2013年元月我缴纳配套费近13000元,2014年5月通知收房,收房时以前签订的购房协议被售楼部人拿走了,换成了交房协议,交房协议写明我每月给开发商2200元(含利息)交到2016年8月(到时房产证办出来,办理银行按揭,扣除本金),如果不交要交违约金每月2000元;如果16年... 展开
鼠宝来|2016-12-11 12:2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困学

你可以主张合同违约的赔偿的。
2016-12-11 12:56
来自北京市

fxg_2010

没有预售许可证你可以主张购房无效,并要求开发商承担利息、赔偿损失并且主张已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2016-12-11 12:45
来自北京市

renzhe0

要看是否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2016-12-11 12: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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