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供真实可信的收入证明文件;( 3 )申请贷款的年限加现有年龄之和不超过60岁;( 4 )按揭房产有共有人的,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作为申请贷款的主申请人,且主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他共有人作为抵押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5 )按揭房产已使用年限和按揭年限之和一般不超 展开
( 1 )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供真实可信的收入证明文件;( 3 )申请贷款的年限加现有年龄之和不超过60岁;( 4 )按揭房产有共有人的,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作为申请贷款的主申请人,且主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他共有人作为抵押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5 )按揭房产已使用年限和按揭年限之和一般不超过30年;( 6 )借款人与售房人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支付不低于房价30%的首期购房款;(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对于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对于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青岛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