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名下有两套使用权的房子,一套是单位分给我老公公的,老公公过世后过到我丈夫名下的,一套是动迁分的
我们结婚三十多年了,我丈夫经常酗酒闹事,我实在是难以忍受,所以想离婚,我丈夫名下有两套使用权的房子,一套是单位分给我老公公的,老公公过世后过到我丈夫名下的,一套是动迁分的,如果离婚了房子该怎么分啊?求答案!谢谢!
其他答案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
展开
2016-09-18 14:35
来自北京市
评论(0)
赞(0)
点赞
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