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不同意,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可以办理结婚证吗?《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女方父母不同意,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可以办理结婚证吗?《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 但在他有户口本却无法得到的情况下,请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同样有效,可以据此履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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