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6月入职新公司,先后10几次以公司名义在某小额贷款公司贷
律师您好,我于6月入职新公司,先后10几次以公司名义在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00万元,工作人员告诉我是以企业名义贷的款,收款帐号是我公司一名经理的帐号,我签字的地方是“借款人 ”,按手印。这款确实是用于公司经营用,期间公司还了60万,小贷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上征信系统。因为看目前情况经营不是很好,而且三五天就让我去贷款,所以... 展开
其他答案
你替公司贷款,而且用于企业经营,企业也有还款的记录,证明你是职务行为,依照法律企业应该承担责任,只是办理时手续有瑕疵。
2016-08-26 16: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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