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聘律师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2015年5月,我和另外2人(一共3人简称A、B、C,我是A方)共同出资150万元,买了一条型煤生产线设备,我们(用我方B的公司)与天津某大公司(简称D)签订合同,合作生产煤球产品,由D方(天津公司)提供场地厂房,水电,原料和销路,我方提供设备,并负责生产。D方算租用我方的设备,每年租金20万元,... 展开
诚聘律师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2015年5月,我和另外2人(一共3人简称A、B、C,我是A方)共同出资150万元,买了一条型煤生产线设备,我们(用我方B的公司)与天津某大公司(简称D)签订合同,合作生产煤球产品,由D方(天津公司)提供场地厂房,水电,原料和销路,我方提供设备,并负责生产。D方算租用我方的设备,每年租金20万元,时限3年,合计租金60万元,合同约定,如果无我方(ABC)原因的情况下合同中止,对方(天津公司)就一次性付清60万租金给我们。2015年6月设备进驻安装完毕,2015年8月B方把合同中我方的权利义务从他的公司转让给我的公司(B方退出)。但D(天津公司)不认可这次转让(与D方的合同中没有不许转让变更我方签约公司的条款)。至2016年5月,D场地因为没有环保局的许可被政府禁止生产合同中止;请问我A方可以按照原合同条款诉求要D支付这60万租金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