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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冲突,继承人该如何做

刘某和李某结婚后,刘某单位赠送刘某个人住房一套,而刘某和李某结婚前,刘某有二女一子,李某有一子一女。刘某临终前立下遗嘱住房归自己儿子所有,去世后李某不服,故将刘某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财产。请问刘某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儿子是否可以享有财产继承权?其房产是否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梨园馆主|2011-01-06 10:47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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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第三项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刘某和李某结婚后,刘某单位赠送刘 展开
2011-01-06 14: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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