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3月4号签订 房地产公司名下 的一套房,因社保要到4月份才满国家规定买房政策,所以
本人在3月4号签订 房地产公司名下 的一套房,因社保要到4月份才满国家规定买房政策,所以先签订买卖合同,首付30%房款73万3仟多,答应到4月份再到房管所重签购房正式合同。因4月国家新政策,社保满五年不具备在上海买房,在4月24号在房管所签了注销,至今为止还末退还房款,一直催款,对方敷衍
其他答案
你不能购房并非是你的原因导致,而是国家的政策这一不可抗力导致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当事人都不承担责任。若对方迟迟不予退还,你可以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2016-07-31 15: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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