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叫xx,男,197xx7年5月8日出生,苗族,党员。原xx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机构(xx县地方道路管理站)的一名普通职工。2004年根据省交通厅[2002]755号《关于规范全省公路交通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州交办[2005]21号文件精神,经州交通局党组认真研究,xx县交通局委派,抽调我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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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叫xx,男,197xx7年5月8日出生,苗族,党员。原xx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机构(xx县地方道路管理站)的一名普通职工。2004年根据省交通厅[2002]755号《关于规范全省公路交通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州交办[2005]21号文件精神,经州交通局党组认真研究,xx县交通局委派,抽调我去xx县征稽所工作,当时同去的还有孙x、王x、李xx等三位同志。为了完成州交通规费征稽处下达的交通规费征收任务。2008年6年21日,接到县征稽所通知:晚上8点加班,地点选取在xx国道xx县交通局路段(现xx花园)进行交通规费征收。当晚上路一起加班的征稽人员有王炜x、张xx、彭x、孙x、杨x、梁xx、王xx加上我共8人,由于征稽所的金杯车被借走,只留下一台桑塔纳,根本坐不下8个人,单位只好叫我骑自己的摩托车去上班(湘U xxxxx)。晚上10点钟,因交通局同事张x同志晚上加班,领导叫我送她回家。 10点20分,送同事张x同志回到家后,我回来在加班地点(交通局对面南通花园处)继续加班下车时,被一辆从花垣方向高速行驶的无牌无照的摩托车撞倒,造成我头部重重撞击在地上,脖子不能转动,鼻角破裂,鼻梁骨断裂,嘴角破裂、右眼底部破裂,右脸侧部软组织破裂,脑门局部擦伤,牙齿断落2颗。后被同事送到xx县人民医院进行手术,脸部缝合了43针,中度脑振荡(诊断结果)。事故发生后,虽然现场的同事当时就报了警,并用当时上路的桑塔纳接来了xx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组相关人员(3 人,当时带队的是王xx),并将双方事故车辆扣留于保靖县交警大队停车场。可是由于肇事方车辆无牌无照,当时肇事方家属不顾现场同事的阻止就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故意破坏。(后经查明肇事方摩托车所属xx县片片鱼酒馆,车辆无牌无照,当时驾驶摩托车的是片片鱼酒馆老板娘的侄儿陈某,未满16岁,未达到法定办理驾驶证年龄)。于是在人民医院对事故的处理协商无果,并引起双方争议,其中同事胡x在和其它同事们在处理好我住院的手续后独自回家路上,走至高架桥邮电局路段时,被一辆女式摩托车从背后赶超,并被摩托车后坐人员砍了一刀,后被同事们送到医院缝了8针(背部),并立即在xx县迁陵派出所报了案(当时接警的的警察姓张x,后经查实行凶者是当时肇事驾驶摩托车陈某的舅舅彭xx,系服刑保外就医人员)。那一夜,我和同事同时住院。原本以为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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