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在2015年12月向债权人借款3万元,没有留下任何文字借条和欠
一债务人在2015年12月向债权人借款3万元,没有留下任何文字借条和欠条(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他们之前之间是合作关系,但合作也没有任何书面证明,现在债权人拿着之前支付宝转账凭证做了公证,并找律师要求债务人还款,并附带8千多利息,甚至律师已经给债务人打电话(有可能录音取证)请问,他们之间在法律上属于借贷关系吗?债权人有权告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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