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房方,4月30日与二手房中介、买方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签订后7个工作日双方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后5个工作日办理过户,5月中共同去办理了贷款手续,到6月20号还没有办过户手续,我要求买方先支付一部分首付款共28万,买方同意但要求先入住所买房产,我同意了,双方协商6月25日先把房子放他们住,7月初共同去办理买卖手... 展开
我是卖房方,4月30日与二手房中介、买方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签订后7个工作日双方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后5个工作日办理过户,5月中共同去办理了贷款手续,到6月20号还没有办过户手续,我要求买方先支付一部分首付款共28万,买方同意但要求先入住所买房产,我同意了,双方协商6月25日先把房子放他们住,7月初共同去办理买卖手续,7月底之前必须完成所有买卖手续,7月19日联系时买方还说不能办理,我现在不愿意再等,可否算买方违约?合同规定如买方违约,不可要回已交至中介公司的3万元房屋买卖保证金,并另外一倍支付保证金和2%中介佣金,在中介的保证金是否算我的?我现在有权要求他离开我的房子吗?希望等到专业的意见,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