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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您一下,三天前去金地武汉市汉阳区的一个楼盘看中一套洋房,

咨询您一下,三天前去金地武汉市汉阳区的一个楼盘看中一套洋房,面积是135平 因为这套房附赠一个100多平大露台,所以价格比同类房子贵接近30万,总价150万,开发商承诺露台属赠送面积我们享有露台的使用权,当时就签了认购书,交了一万元定金,回到家咨询了下朋友,大家都说签合同的时候因该把开发商承诺的东西签入合同,后来找到销售部经... 展开
igezhw|2016-06-14 13:0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土里刨师

既然你已经保有证据了,那就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了。露台是不能办产权的。。一般应该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所以这东西没法写入合同的。。
2016-06-14 14:17
来自北京市

yxr6988

您好,是口头承诺附赠大露台吗?属于你自己一个人的还是共用的?录音是偷录的话,有证明效力,但是较低,建议先和对方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也是可以搜集证据的。
2016-06-14 14:02
来自北京市

那是你想多了

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房的,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回定金
2016-06-14 13:54
来自北京市

netscan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向你做出了承诺,你可以要回一万元
2016-06-14 13:40
来自北京市

huyingchong

你好,有没有明确之后你们仅对露台享有使用权?
2016-06-14 13:36
来自北京市

罗马不是天堂

这个露台只能是给你使用,严格来说这个露台有可能是公共部分。建议协商。
2016-06-14 13: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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