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司法解释中,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个人子女的赠与。那么这个情况跟你描述的是否类似呢,您的情况是父母所有的房子,赠与给其子,并登记在其子一个人的名下。问题的核心在于“父母已有房屋赠与”和“父母出资购房赠与”是否具有等价性,这两个行为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所有权转移”的特点,那么很符合婚姻法关于婚后接受的赠与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赠与个人的,那么就是赠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我认 展开
2016-06-02 12: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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