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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前男方买房了,但未付清贷款,女方和男方结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女方还有份吗?

雨暄 | 2016-05-28 17:50

其他答案

甘慧裕 二手房经纪人 电话联系 百科详情

如果男方买房首付款是父母出的,剩余的房款是夫妻二人在结婚后共同还贷的,一般情况下就会将房子判给男方,也就是出首付款的一方,而且由他自己继续支付剩余的房贷。对于两个人在婚姻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还有房子的增值,则由男方对女方作出补偿
2016-05-30 15:30

大雁

有你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
2016-05-30 09:02

xiangmili

有的。。。。
2016-05-29 20:57

邱灿辉 二手房经纪人 电话联系

必须有,相当你跟人借钱写了欠条,现在欠条加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两个人一起还,不就是两个人都欠款了吗,相对比也是一样的
2016-05-29 11:02

邓尚杭 二手房经纪人 电话联系

肯定有的,房产证是你们双方的名字
2016-05-29 09:05

聊斋特工

楼主真作孽,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势必这样,不要结婚的好了
2016-05-30 13:23

soufunso223257747

有个屁,属于婚前财产,做梦,看看最新的婚姻法
2016-05-30 04:44

wap8087517337

前提是女方一定要在房产证上写名字,而能写名字的前提一定是还清了房贷,那估计得结婚二三十年的事了,期间一旦离婚,女方只能得到自己帮忙还房贷的钱,有可能会有额外一点点赔付,之后房子就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要么你们可以在婚后一起买房,要么自己单买一套房还,建议千万不要在房产证上没有你名字的前提下帮忙还款。
2016-12-30 15:15

杨柳笑笑

有你的产权,放心
2016-05-30 12:09

gyt2000

想你开心了心理学
2016-05-30 10:20
第1-10条,共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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