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伪证罪如何处理?
案 例本人是一起民事诉讼的被告,原告是亲兄弟。案由:原被告双方的母亲留有一套房产(价值400万)和股票存款等(价值20万元)。经过协商决定,将房产过户到原告名下,股票存款等由被告所有。开始决定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但由于举证困难(原被告双方的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母亲的未婚证明)各大公证处拒绝受理。后来通过律师了解到,可以通过民事... 展开
案 例本人是一起民事诉讼的被告,原告是亲兄弟。案由:原被告双方的母亲留有一套房产(价值400万)和股票存款等(价值20万元)。经过协商决定,将房产过户到原告名下,股票存款等由被告所有。开始决定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但由于举证困难(原被告双方的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母亲的未婚证明)各大公证处拒绝受理。后来通过律师了解到,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解决这一难题。为了达到以上诉求,在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共同虚构了事实(购房时被告出资一半,虚构成原告出资一半)。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 房产由原告继承。二.原告给付被告房屋折价款五万元(已执行)(备注:其实未执行。被告出于某种原因(1.相信原告人格。2.希望尽早结案)做出了伪证(证明房屋折价款已付)。三.被继承人名下的住房补贴及其他存款20万元由被告所有。调解协议生效后,原告拒绝执行调解协议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原告的这种行为严重地伤害了被告的感情。经过多次讨要无果后(已超过诉讼时效2年),被告决定再次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人在购房时出资一半(其他近亲属证明)。请问律师:本人是否有机会和可能推翻以前的证词,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原告在诉讼中虚构事实是否违法,罪名是什么?民事诉讼中是否有伪证罪? 收起
ssshht|2016-05-27 15:4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