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2015年8月2号在一商场偷拿小音响被抓,
问:问:2015年8月2号在一商场偷拿小音响被抓,在派出所承认事实且对前五次也在这商场拿的小东西也招认,所拿东西都已交出。当时派出所给予5000元取保候审。2016年1月24日晚,当晚温度很低,因天气太冷,产生邪念,偷拿居民楼外面晾晒衣服,第二天被带到派出所,应考虑到犯案人年龄已高55岁,且身体不适,当晚就已回家。2016年... 展开
问:问:2015年8月2号在一商场偷拿小音响被抓,在派出所承认事实且对前五次也在这商场拿的小东西也招认,所拿东西都已交出。当时派出所给予5000元取保候审。2016年1月24日晚,当晚温度很低,因天气太冷,产生邪念,偷拿居民楼外面晾晒衣服,第二天被带到派出所,应考虑到犯案人年龄已高55岁,且身体不适,当晚就已回家。2016年2月25日,派出所打电话要求做笔录,对第一次犯案的时间确认,总记6次时间确认。6次犯案物品金额大概不到1000元,都是小东西。请问律师当事人会有什么后果,如何减轻处罚。 收起
aklbj|2016-05-27 17:3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