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8月9日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售
我在2014年8月9日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售楼处查了我的银行征信说没有问题,接着办理按揭贷款170万,当时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工行办理按揭贷款,我们按银行要求提供了按揭贷款所需的资料,本以为银行会给开发商打款的,就没在意了这个事情,开发商也并没告诉我们这笔款贷下来没有,但是12月4日银行通知我们说贷款办不下来,需要提交一张... 展开
我在2014年8月9日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售楼处查了我的银行征信说没有问题,接着办理按揭贷款170万,当时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工行办理按揭贷款,我们按银行要求提供了按揭贷款所需的资料,本以为银行会给开发商打款的,就没在意了这个事情,开发商也并没告诉我们这笔款贷下来没有,但是12月4日银行通知我们说贷款办不下来,需要提交一张200万存单做担保才能放款,我们又找到开发商说怎么办?开发商说只要在15天内把房款交齐就行,我们在这15天之内到处借钱把房款交清,可到现在开发商翻脸起诉我违反合同付款期限,超过了47天,要赔偿违约金24000多元,这个算我违约吗? 收起
gjh628|2016-05-27 18:3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