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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前妻的安置房能否过户到我名下?

老公和前妻协议离婚,分有两套安置房,且这两套安置房是写的老公前妻的名字,离婚后协议把两套房归老公所有,并且老公一次性补足了两套房款全交付前妻。问,现在我又和老公离婚,能否把那两套安置房过户到我名下?(并且这两套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能否在未取得产权证之前过户?)
da7777a|2016-05-08 15: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爱在彪哥的天空

不行的,这两套房源本身就属于婚前财产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更何况现在房子的产权人名字还没有变更成您先生的名字您老公他现在也没有直接处决这个房子的权力
2016-05-08 16:17
来自北京市

碧山天马

你们离婚之前可以夫妻之间过下户,意思就是换个房本,需要80元钱。
2016-05-08 16:01
来自北京市

弱肉强食江湖

没有取得产证肯定是不可以过户的
2016-05-08 15:59
来自北京市

bluetone1

那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不可以直接过户。离婚前可以直接过户,离婚后就只能通过赠予或者直接买卖了
2016-05-08 15:41
来自北京市

gz-yingtin

不行,产权证没办理下来房屋是不能过户的,只能做委托公证到你这边,到产权能办理的时候你带着材料(公证书,拆迁协议,身份证,发票和排号单)到房管局过户,需要缴税
2016-05-08 15: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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