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转商可算是一个新的经济名词,其含义不言而喻,就是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在今年的4月份之前还是没有的,但是自从4月26日,住建部公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这个词汇在新闻报道中的上镜率是逐渐的升高。《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非将经适房转变为商品房,条件是先住满5年,再 展开
经转商可算是一个新的经济名词,其含义不言而喻,就是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在今年的4月份之前还是没有的,但是自从4月26日,住建部公布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这个词汇在新闻报道中的上镜率是逐渐的升高。《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非将经适房转变为商品房,条件是先住满5年,再进行更名交易,补交契税和土地出让款。乎是经转商让人左右为难对于购买经适房自住的房主来说,暂时没有转商的需求。但是,根据《通知》规定,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这意味着,如果房子不转商,以后或许有更多麻烦。比如,子女还未结婚时,为孝敬父母,出钱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一旦结婚组建自己的小家庭,尤其是有了小孩后,子女一般人会选择买新房,一家三口单独居住。那么此时,父母居住的经济适用房会不会被回购?事实上,为了回避这种局面,大部分人选择了转商。由于转让对象没有相关规定,一般中介也会推荐房主把房子转给亲属。于是在5月前后,众多经济适用房房主毅然拼上十几个小时排长队,只为尽早办好经转商。盲目经转商没必要种种迹象表明,无论经济适用房房主是想继续居住还是想出售,出路似乎只有一条,那就是将现在手里的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但是转商之后,仍然有烦恼。按照京十一条规定,北京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经转商后,经适房就变成了商品房,就相当于新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因此购买第二套房时将同样受限。每家只能限购一套商品房的限购令,终于让人们经转商的盲目热情渐渐退去。最近,原本爆棚的房屋交易大厅里,排长队抢椅子的拥堵早已不再,摩肩接踵的大厅再度恢复平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