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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期增值税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

我单位于07年2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达到680万元,但07年6月份当地国税局在走访我单位中了解到我们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时是以农民代表的身份集中开具(我们单位有各村委会出具的委托出售证明),称我们违反了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开具规定,于08年1月份要求我们转出进项税额32051.14元.我单位照要求转出,导致我单位在... 展开
鹤心飞翔 | 2008-07-28 06:55

其他答案

风儿往南吹

如果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必须会计制度建全,年销售收入必须在100万元以上,收购农产品要按税务要求开票,按期申报国地两税纳税报表,税金的进项与销项税正确核算交纳,如果违反了规定,加之会计核算不建全,那就要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要重新认定,还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才能转正。当然有些事情通过一定关系是可以转化的,把关系疏通好。
2008-07-28 07:15
来自北京市

蚊子男

当时国税局认为你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取消了你单位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现在重新申请认定有麻烦,可以由当地政府出面与当地税务局沟通一下,这也是为了地方经济利益的。事在人为,试一试。
2008-07-28 07:10
来自北京市

天使不爱美丽

这个重新认定是可以的,不行的话,可以让当地官员做做税务局的思想工作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辅导期管理的商贸企业,凡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 展开
2008-07-28 07: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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