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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保障

我于1993年买了我老公的哥的宅基地自己造了房子,他于当年下半年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因为我公公是知青,他就顶他父亲上去了),可我们自己有房子所以也不能过户,现在那宅基地上的批文还是他的名字,听说国家要征用了,手续都得他办,如果他要起歹心那我们不就拿不到补偿款吗,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保全(比如叫他写赠与或者委托书之类的有用吗)
☆天涯歌女∮|2010-12-08 04:52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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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公的哥哥,当时与你是一个村的,则你们转让宅基地的行为合法,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你可以凭你手头的转让方面的材料,如契约或者收条等,在征收时向拆迁单位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得到相关补偿。如果说要补充什么材料,那就补充一个你老公的哥哥将宅基地转让给你的证明。内容最好写成转让,不要说买卖不要提钱的问题,因为法律规定不允许买卖宅基地。
2010-12-08 10: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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