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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买入政府组织的团购房,五证不全,签订认购协议,先逾期不交房赔偿问题

2012年,区政府组织团购集资房,开发商说五证不齐,只能签订认购协议,口头告知将于2013年上半年交房,一次性付款。后工程停滞,先逾期不能交房,赔偿只按0.5%一年。认购协议上没有相关赔偿约定,是否可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
liber牛|2016-01-14 16: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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