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周日,我在常州新城清水湾售楼处预定一套住宅,交了1万定金,也签订了一份购房意向书。可是,我最近听说新城的资金状况什么的有问题;而且是期房,要到明年年底才能交付;另外,我想把在售楼处的一些细则,口头承诺的一些东西,在未来的合约上列出来。昨天通过电话联系售楼小姐,被告知,要列补充协议,是不可能的。 现在,我有点后悔了,不该这... 展开
上周周日,我在常州新城清水湾售楼处预定一套住宅,交了1万定金,也签订了一份购房意向书。可是,我最近听说新城的资金状况什么的有问题;而且是期房,要到明年年底才能交付;另外,我想把在售楼处的一些细则,口头承诺的一些东西,在未来的合约上列出来。昨天通过电话联系售楼小姐,被告知,要列补充协议,是不可能的。 现在,我有点后悔了,不该这么早就签订协议的。如果我想退房,并要回这一万的定金,有没有办法? 另外:如果我在本周日去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把一些口头承诺写入合同未果,我能要求退定金么?我需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