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13年12月交的房,当年12月15日的时候与一装饰公司签定了定金协议书,交纳1000元。当时签字的时候,装饰公司表示如果不喜欢设计可以退款。而且协议上也写有:如甲方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或不满意,乙方必须反复修改,直到甲方满意认可为止。(原文)后来,家人对此方案不满意,在小区看房的时候,看到邻居的装饰,觉得蛮好的,就找给邻... 展开
房子是13年12月交的房,当年12月15日的时候与一装饰公司签定了定金协议书,交纳1000元。当时签字的时候,装饰公司表示如果不喜欢设计可以退款。而且协议上也写有:如甲方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或不满意,乙方必须反复修改,直到甲方满意认可为止。(原文)后来,家人对此方案不满意,在小区看房的时候,看到邻居的装饰,觉得蛮好的,就找给邻居装修的那家公司装了。当时也找了这家装修公司,公司表示说去公司面谈的。但是当时也是工作什么各种杂事,一直拖了好久,等房子装修好后(2014年6月)再次联系此装修公司,当时签定合同的设计师已离职,问到定金问题,表示要到公司一趟。当时我老公不得空,后来我怀孕、生子……一直到现在,近两年了,想起此事。不懂还能不能退呢?我把协议书的一部分原文打出来供参考:权利和义务1、初步设计方案做好后(完整的设计包括整套施工图、材料说明、尺寸标注的客厅效果图),由甲方签字认可。如甲方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或不满意,乙方必须反复修改,直至甲方满意认可为止。甲方要求本公司施工原则定金款转入工程款。否则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甲方只需在本公司做设计,则需签定《设计合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设计合同》(注:做纯设计的收费与在本公司施工的报价设计费项目不同类别)。2、为保证设计艺术工作者的知识产权和日夜劳苦之权益,未在本公司签定合同以前,本公司的报价、方案、效果图均不得带出公司。以上是部分内容。当时签字的时候,设计师给了一份预算表,里面没有任何签字或盖章;还有一份设计图纸,户型都是不对的,户型是跟我所住户型相镜向的。问题:定金是否可以要回来呢?先谢谢各位律师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