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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购房,2015年拿房,延迟1年交房,合同约定违约赔偿存在不公平和欺诈,如何维权?

我是兴化市民,我于 2012年 10月在凤凰公寓售楼处购买了商品房一套,由泰州金鹰房地产公司开发,位于凤凰公寓 24 号楼二楼,130.45平方米,我一次性交清房款50万元,合同约定 2012年 12 月交房。可由于开发商资金链的断裂,直到2015年1月才... 展开
比你有型|2015-11-23 15: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haott2010

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认为违约金过低,可以起诉后要求法院适当调整.
2015-11-23 15:41
来自北京市

chinadgj

违约金低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015-11-23 15: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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