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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本人想退房,该怎样维权?

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外),现通知2014年1月20日交房。按购房合同第九条规定: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本人因种种原因,不想购买该处住房,想解除合同。... 展开
wandan0|2015-11-15 13:3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ddk123456789

你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退房,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对结果不满意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仲裁费用由申请人预交,败诉方承担。
2015-11-15 14:42
来自北京市

tianyi302

可以申请退房要求赔偿违约金。
2015-11-15 14:17
来自北京市

yyd81

这是因为对方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承担责任。仲裁裁决作出后不再可以起诉,但在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则可以申请撤销。
2015-11-15 14:02
来自北京市

木头咚咚响

1、两块内容不冲突。2、解除合同的话,你可以和银行协商,终止按揭协议。3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至法院,仲裁费有申请人预缴,败诉方承担。
2015-11-15 13: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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