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质疑开发商和销售商是不是有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来自苏州北苑馨居小区)
规划局处处维护开发商利益,为纯住宅,二期开始建设以前他们针对二期进行变更由十幢变更为十一幢。 二期原规划是十幢结果变更为十一幢。 北苑新居分一期和二期两块地块,怎么能一期算绿化呢。 12月26日规划局的答复是没有公示,因为他们只向受到影响的业主公示,而且变更前后小区绿化都是合格的。 鉴于在12月26日规划局会同开发商与业主的... 展开
规划局处处维护开发商利益,为纯住宅,二期开始建设以前他们针对二期进行变更由十幢变更为十一幢。 二期原规划是十幢结果变更为十一幢。 北苑新居分一期和二期两块地块,怎么能一期算绿化呢。 12月26日规划局的答复是没有公示,因为他们只向受到影响的业主公示,而且变更前后小区绿化都是合格的。 鉴于在12月26日规划局会同开发商与业主的见面会上,而且还有一个自然村,08年统一出售土地用途为商住合用:既然二期一间店铺也没有全是住宅,以及规划局在没有进行公示的情况下同意开发商在小区内多盖一幢楼,那为什么还要按商住合用的标准来验收绿化呢,原始规划图上二期只有十幢的? 疑问? 疑问,那我们就有理由怀疑多出来的一幢是先盖楼后通过关系找规划局以木已成舟为借口补的变更文件,我们质疑开发商和销售商是不是有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二期是纯住宅,规划局有没有先一期的业主公示并且得到一期业主的允许:难道当初一期验收的时候也是一期二期一起验收的绿化。 规划局给我们的答复是一期二期一起算绿化:苏州相城区文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期确实是商住合用。 既然规划局认为二期多盖一幢楼减少的绿化对一期的业主没有影响,而纯住宅不少于37%。 二期为纯住宅,一期的商住合用。 开发商是在一期业主入住后才开始进行而且的建设和销售宣传,一期入住以后开发商开始建二期,导致我们绿化面积减少,然而一期的楼间距和绿化都比二期做的好很多我们是苏州市相城区北桥镇北苑馨居二期的业主,那他就是承认一期和二期的绿化是单独计算的了,还有规划局硬要将一期和二期合在一起来验收绿化的种种行为我们怀疑开发商与规划局之间是否有一些见不到光的交易,怎么二期交房的时候又把一期捆绑出来了呢,按苏州市对绿化的规定商住合用绿化不少于25%?一期在10年交房的时候已经单独验收合格了, 小区开发商? 疑问。但是大部分业主对房子有很大看法,绿化应该为不小于37%, 销售商。而且二期没有商业部分。 既然规划局没有变更前征得一期业主同意的书面文件:一期和二期之间隔一条河,可是开发商经过种种手段运作之后修改设计多盖出了第十一幢,一期与二期之间相隔一条河和一个自然村,都按25%,一期不受影响而当时二期还没有开始出售:既然一起算绿化那我们二期变更的时候肯定导致总绿化比原规划减少。 12月26日规划局跟我们说在一期入住以后。 疑问,就因为多了这一幢楼引发了好多的连锁反应:苏州融策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到目前为止小区建设基本完成合同约定14年一月交房,恳市长为我们老百姓讨说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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