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本人的外公, 出售自己的地基,同年买了套商品房,外公膝下三弟妹,房产产权即为三弟妹,(房产证三本:分别为老大、老二、老三以真实名称登记),次年外公2005年过世,现在房产证以分开,三兄妹各自保管自己的房产产权。2012年本人的母亲由于癌症过世(我母亲是老大、老二是我舅舅、老三是小姨),因此房产产权交由我保管,(但未过户于我名下),本人的父母也是离婚,我长期跟母亲常住,母亲过世后,就我单生一人常住。现问题是舅舅的孩子说要结婚,要我让出此房,理由是他们是家孙,我是外孙,我想问问 这情况咋处理,能否提出分
2002年本人的外公, 出售自己的地基,同年买了套商品房,外公膝下三弟妹,房产产权即为三弟妹,(房产证三本:分别为老大、老二、老三以真实名称登记),次年外公2005年过世,现在房产证以分开,三兄妹各自保管自己的房产产权。2012年本人的母亲由于癌症过世(我母亲是老大、老二是我舅舅、老三是小姨),因此房产产权交由我保管,(但未...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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