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5月20日与原房主A 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定于2013年7月29日交房。5月20日当日支付A现金25万,A写有收据。因A的房子是按揭房,害怕双方反悔经共同协商,由A委托我们的共同朋友B 为房屋买卖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了委托书。之后我替A结清了银行剩余房贷,2015年1月14日我领到了房产证。2015年1月23... 展开
我2013年5月20日与原房主A 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定于2013年7月29日交房。5月20日当日支付A现金25万,A写有收据。因A的房子是按揭房,害怕双方反悔经共同协商,由A委托我们的共同朋友B 为房屋买卖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了委托书。之后我替A结清了银行剩余房贷,2015年1月14日我领到了房产证。2015年1月23日我家房门被C撬开,我打110报警,C手持一份2014年9月24日与A签订的租赁期5年并且已经一次收了5年租赁费6万元的租赁协议。C 带领一群人占据我的房子至今。我起诉C停止侵权,要求C从我的房屋搬走至红旗法院,红旗法院判决我胜诉。C 要求上诉。上诉理由:1、合同法第21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上诉理由2、物权法第9条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我全额支付60多万元买了套房子,现在不能入住,请问我怎么才能打赢这场官司?2015年1月23日我家房门被C撬开,我打110报警,C手里拿着一份A与他签订的租赁协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