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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纠纷——特急

老房宅基地问题,我家宅基地老房1999年以买卖的方式卖给了一个外来人员,没过几年他又卖给了一个北京市里人,但是至今没有过户,请问我现在能要回老房么?之前和第一个买家写过相关买卖协议,而且也有中间人,但是第一个买家早就走了,不知去向!现在是第二个买家在老房住。这个也没有什么影响吗?现在要回老房用和现在的第二个买家沟通与协商吗?... 展开
zr1005|2015-08-28 08: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陈星似

你好,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你的行为属于一房二卖,你与第一个买家签定的买卖协议有效,但房产无法变更,所以房屋仍然登记于你,第二个买家不是从你手中购买的,你与其没有合同关系,你无法起诉第二家的。建议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到法院走诉讼。
2015-08-28 09:14
来自北京市

伴奏改版很多

因是合同纠纷,应起诉与你家签订合同的买家。非集体内成员购买集体内宅基地与房屋的,买卖无效,可收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2015-08-28 09:32
来自北京市

疯狂的兔纸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进而收回房屋。详情可来电咨询。
2015-08-28 09:24
来自北京市

红枫之家

实践中农村房屋卖出去就归买家了
2015-08-28 09:06
来自北京市

韩雨轩

您好!这个是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 而定!
2015-08-28 08: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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