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拆迁>拆迁> 问题详情

我厂2014年4月15日拆迁办通知拆迁,但因为拆迁费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一直拖到2015年8月才谈妥

我厂2014年4月15日拆迁办通知拆迁,但因为拆迁费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一直拖到2015年8月才谈妥,单位要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但我们挣的是效益工资,从通知拆迁开始单位已不能正常经营,现在的效益工资已低于正常经营时好多,单位的赔偿是否合法。
情感月光|2015-07-28 10: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hai_miaomiao

如果感觉太低还是可以协商的,参考过去几年的水平。因为已经不是正常经营了,情况特殊,工资肯定是明显偏低的。取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过去几年的平均水平,也是可以的。
2015-07-28 10:38
来自北京市

相思好比小蚯蚓

不合法
2015-07-28 11:31
来自北京市

chehaifeng

按正常在岗工资
2015-07-28 11:26
来自北京市

孙凯文

您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015-07-28 11:10
来自北京市

lvxiujiecfc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5-07-28 11:00
来自北京市

晴韵晨曦

应是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收入平均12个月的工资
2015-07-28 10:4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