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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不办理过户,买方可否申请法院强制过户?

合同法对违约后的救济有一条是继续履行,像房产过户这种合同义务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月下徘徊|2015-07-13 10:4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hicheng1

感谢邀答。借用楼上的答题格式:「过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且很容易执行。「腾房」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未必执行得了。这里就补充一点,关于腾房执行不了的,按照我们之前个案经验,可以尝试将房屋的锁直接换掉,因为如果已经产权人,完全有权利这样做,但是要避免将他人关于屋内,或避免对方破坏房屋。
2015-07-13 11:26
来自北京市

richiesui

这个没有问题的,你可以起诉解决,诉讼请求要写明: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本市 区 路 弄 号 室系争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系争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令被告腾空并搬离系争房屋。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搬离,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出具一个协助执行通知就可以强制过户了,不需要对方配合也可以过户。如果不懂可以聘请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2015-07-13 11:19
来自北京市

雾中云裳

关于实体问题,上面两位谈的差不多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割一刀————————————从程序问题上看,合同法的“继续履行”救济和申请强制执行是两个程序。一般情况下,应当经法院的审理后,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应该是已经判决或者裁定了,而不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是要先立案再审理,经过法定程序以后 展开
2015-07-13 11:10
来自北京市

唐晓璇

应邀答题。「过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且很容易执行。「腾房」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未必执行得了。记得诉请中一定要写上请求被告「腾房」。
2015-07-13 10: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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