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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司法拍卖购买的未办理交房的二手房,物业要求缴纳前期物业费、暖气费合理吗?

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了一处房子,原房主因涉及诈骗被起诉,名下房产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被我竞拍成功。该房子2012年已竣工交房,但原房主并未去办理收房验房的手续,房屋维修基金也没交。近期法院裁定书下来之后我去找售楼处办理收房手续时被告知,必须要把自2012年以来的物业费、暖气费也一并交清。个人感觉不太合理,因为觉得我购买房子时间是在2... 展开
谢绝谈判|2015-07-13 15: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冥王天蝎

如果是房主人卖给你,他要求你交纳以前的费用,是不合理的,房子归他的时候费用也归他出,他可以把这些费用加在房价里,但不能单另要。现在你的情况是法院罚没物资拍卖,就跟二手房交易不同了。你拍得了房子,房子现状是什么,就得接受什么。现状是:房子欠费两年多。所以,你买了房子也就等于买了这些欠费。听起来不合理,是吧?确实不合理。按理说,法院应该从拍卖所得当中支付了房子的所有债务(包括前面的欠的费用),把无争议 展开
2015-07-13 15:53
来自北京市

之乎者也11

谢邀,债务是对人不对物的,物业公司应当找原房主主张权利而不能对房子主张权利,但行政罚款税金经过行政权确认的费用应该买主负担,这种拍卖前会公告说明的。建议题主找法院,有人妨害司法拍卖哦!
2015-07-13 15: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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