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4年10月在成都市蒲江县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开发商的房子说是预售的,我们是先交的定金,然后售楼部催我们尽快办首付,然后我就在10月份的时候交了首付款。当时开放商的房子未在房管局备案,我签订的不是正式合同,售楼部的人员当时直接给的我范本合同看,然后打印了几页需要我签字的合同给我签字。后面因为要贷款,我几次催促售楼部问什么... 展开
我于14年10月在成都市蒲江县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开发商的房子说是预售的,我们是先交的定金,然后售楼部催我们尽快办首付,然后我就在10月份的时候交了首付款。当时开放商的房子未在房管局备案,我签订的不是正式合同,售楼部的人员当时直接给的我范本合同看,然后打印了几页需要我签字的合同给我签字。后面因为要贷款,我几次催促售楼部问什么时候能开始办贷款,售楼部均说需等银行通知。付首付的时候当时房子还在修地下车库。然后到了15年三月开发商一直催促我们回去办理贷款,由于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我暂时无法将贷款用的资料备齐,然后开发商说要罚我们款。房子的合同我们未拿到,之前我打电话问售楼部,他们说因为我的房子没有办贷款,所以我们的合同就没有在房管局给我们备案,合同也就没有给我们。然后因为这个房子进展很慢这个问题我想解约不要这套房子了,现在和开发商协商,开发商要扣除我们总房款的百分之五做违约金。我应该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