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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北京的购房新政。

我的购房合同是在国八条颁布前签订的,交了首付98万,并且支付了部分中介费。但是贷款一直没办完,没过户。后来颁布了新政,我的税增加了近20万。这种情况能否与中介、卖方三方无责任取消合同,退还首付,及佣金?看到你解答其他人的答案是倾向可以取消合同的,想在确认一下。谢谢。
王之歌K | 2015-05-17 10:36 |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antongwz

可以三方免责节约,有具体的相关案例,我给您贴出来:2010年7月29日海淀法院通报,因认定新国十条属于“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法院判决解除张先生购买第三套房的合同,卖方须返还15万元购房定金。这是“新国十条”等房市调控政策颁布后,北京市判决的首例第三套房买卖纠纷。 今年4月12日,张先生与房主宋女士签下合同,购买位于海淀区蓝靛厂翠叠园的一套房屋,房屋成交总价为555万元,张先生计划贷款200万元购 展开
2015-05-17 10: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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