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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误将第三套房视为第二套房,在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比例为40%,并已经支付相应款项。之后在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要求加付一成首付,否则不放款,购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吗?

heziba|2015-05-17 14: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该拉夫

这要先看过错方是谁,还要看合同条款对这种情况的具体约束。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商是不可能知道客户具体的置业次数。如果是你自己为了多贷款而隐瞒虚报的话,开发商是有权让你补齐首付的;如果是开发商为了成交,在事先知道你已经是第3次置业,而承诺能提供第二套房的贷款方案的话,属于甲乙双方合伙骗贷,双方都有责任的。 如果以上回答不能解决你的问题的话,建议你去找一个专门的律师咨询一下。
2015-05-17 14: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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