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二手房过户
打算在北京昌平买一二手房,是通过中介买的.房本是96年的.原业主买了以后就一直没有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没有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事情,我一直不知道.签定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上有这样的规定:"出卖人同意其交纳的该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帐面余额转移到买受人名下."在合同的最后有一个其他约定,我们是这样约... 展开
其他答案
当时原业主如果买的是一手房的话,他如果不交公共维修基金那产权证是办不下来的,如果他当时买的是二手房的话,需要找到原业主与其过户,然后再跟您过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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